一、化学品标识
中文名称:硫化钠
英文名称:sodium sulfide
中文名称2: 臭碱;硫化碱分子式:Na2S 相对分子质量:78.04 CAS 号:1313-82-2 危险类别:第8.2 类碱性腐蚀品
二、主要成份及性状
主要成分:硫化钠外观与性状:无色或米黄色颗粒结晶,工业品为红褐色或砖红色块状。主要用途:用于制造硫化染料,皮革脱毛剂,金属冶炼,照相,人造丝脱硝等。
三、危害特性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及皮肤接触。健康危害:本品在胃肠道中能分解出硫化氢,口服后能引起硫化氢中毒。对皮肤和眼睛有腐蚀作用。
四、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 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五、消防措施
燃烧性:易燃闪点(℃):无意义引燃温度(℃):无资料爆炸下限(%):无资料爆炸上限(%):无资料最小点火能(mJ):无资料 最大爆炸压力(MPa):无意义
危险特性:无水物为自燃物品,其粉尘易在空气中自燃。遇酸分解, 放出剧毒的易燃气体。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水溶液有腐蚀性和强烈的刺激性。100 ℃ 时开始蒸发,蒸气可侵蚀玻璃。灭火方法:采用水、雾状水、砂土灭火。
六、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盖。然后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七、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内湿度最好不大于85 %。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久存,以免变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八、防护措施
车间卫生标准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前苏联MAC(mg/m3):0.2 美国TVL-TWA :未制定标准美国TLV-STEL :未制定标准检测方法: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必要时,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橡胶耐酸碱服。手防护:戴橡胶耐酸碱手套。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工作服不准带至非作业场所。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九、理化性质
熔点(℃):1180 沸点(℃):无资料相对密度(水=1):1.86 相对密度(空气=1):无资料饱和蒸气压(Kpa):无资料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无资料
燃烧热(KJ/mol):无资料临界温度(℃):无意义临界压力(MPa):无意义溶解性:易溶于水,不溶于乙醚,微溶于乙醇。
十、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聚合危害:避免接触的条件:空气禁忌物:酸类、强氧化剂。燃烧(分解)产物:硫化氢、氧化硫。
十一、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208mg/kg (大鼠经口);205mg/kg (小鼠经口)
LC50 :无资料
十二、生态学资料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对哺乳动物应给予特别注意。
十三、废弃须知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用安全掩埋法处置。
十四、运输资料
危规号:82011 UN 编号:1385 包装分类:052 包装标志:腐蚀品包装方法:装入0.5 毫米厚的钢桶中严封,每桶净重不超过100 公斤;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镀锡薄钢板桶(罐)、金属桶(罐)、塑料瓶或金属软管外瓦楞纸箱。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钢桶包装的可用敞车运输。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十五、法规信息
中国:下列条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年1 月26 日国务院令第344 号发布)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 号)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 号)
●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1992)
●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 190—1990)
●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2463—1990)
●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05)
中国香港:下列条例和法规,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废弃、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 消防处《危险品条例》
● 劳工处《工厂及工业经营(危险物质)规例》
● 环境保护处《废物处理(化学废物)一般规例》
该部分提供涉及本品及其组分的法律法规信息。并不特意包含所有的规章。使用者有权知道和遵守有
关使用本品所有可适用的惯例、法规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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